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肉类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补遗公告

发布时间:2024/8/16| 来自:本站| 浏览次数: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

职工食堂肉类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补遗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肉类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做如下补遗:

序号

补遗内容章节

补遗前内容

补遗后内容

1

第五篇第三条第四款第一项

1.响应文件一式贰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1.响应文件一式贰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

第五篇第七条第三款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将接受考核,如未按照谈判文件和合同要求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环节履行承诺的,违约一次扣10%履约保证金,发生2次违反承诺的情况,采购方无条件终止合同。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谈判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应该退还的履约保证金(如有违约应按照本谈判文件和合同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将接受考核,如未按照谈判文件和合同要求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环节履行承诺的,违约一次扣10%履约保证金,发生2次违反承诺的情况,采购方无条件终止合同。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谈判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应该退还的履约保证金(如有违约应按照本谈判文件和合同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

 

2024816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本院官网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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